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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连市2022年三季度城市发展紧缺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11-02  点击:[]

各位老师:

根据《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大人才办发〔2021〕14号)有关规定,按照大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现就开展2022年三季度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2年6月16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从大连市行政区域外全职引进,且符合紧缺人才认定条件的人员。

按照大连市待遇就高不重复享受原则,已认定为引进类高层次人才的无需再申报城市发展紧缺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目录(2021)》(见附件1)所列岗位条件;

(二)在连全职工作;

(三)引进紧缺人才须与在连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聘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合同,并在连缴纳社会保险(在连有任一项社会保险缴存记录,如基本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等即可);

(四)年龄在50周岁以下(截至到引进时间)。

城市发展紧缺人才的引进时间,一般以引进后在连缴纳社保时间为准。

三、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对照《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目录(2021)》,填报《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仅限一页,加盖公章,另需提供word版)

附件证明材料每人1份,按以下顺序提供1个PDF扫描件:

①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在一页同侧);

②申请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

③申请人劳动(聘用)合同;

④在连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引进来连后首次缴纳月至今);

⑤其他必要证明材料,如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出具工作经验证明。

(二)单位推荐。二级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召开党政联席会审定推荐人选,以党委名义报送本单位的推荐报告,详细说明人选产生过程及审核把关情况等内容,要涵盖推荐人选的政治思想素质、师德师风情况、学术诚信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具体内容,并填报《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认定申请汇总表须所在单位负责人和审核人签字、加盖公章,另需提供EXCEL版及PDF扫描件)

(三)审核公示。人力资源处复核材料,将拟推荐人选提交至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确定最终人选并公示。

(四)认定备案。经公示无异议的,学校将认定结果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四、相关待遇

(一)租房补贴。租房补贴每人每月3000元,保障期限为3年。

(二)薪酬补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开展薪酬补贴遴选工作,经认定的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可参加遴选,每年支持约200名。按照岗位紧缺程度确定补贴标准,一星级10万元,二星级12.5万元,三星级15万元,四星级17.5万元,五星级20万元,按照30%、30%、40%的比例分3年发放至人才个人账户。具体要求以开展遴选工作时发布的通知为准。

(三)人才落户。对于紧缺人才提出的落户申请,由市公安局于3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申报注意事项

1.紧缺人才认定中,紧缺岗位所在行业领域应依据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经营(业务)范围确定,在确定的行业领域中选择申报岗位。相关经历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具有工作经验的人员亦可申报。

2.高校任课教师只能选择申报教育行业高等教育教师岗位,不能选择申报其他岗位。

3.劳务派遣人员因紧缺岗位所在单位与引进单位不一致,不可申报城市发展紧缺人才。

4.曾在大连有过工作经历或社保记录,在全职离连工作后又返连工作的,可申报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但在一年内,先后从大连同一家用人单位离职、入职者,不予认定为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

5.引进时间须精确到日,以引进后首次在连缴纳社保时间为准,后期补缴社保不改变引进时间。

(1)在连出站(或退站)的全职博士后留连工作的,引进时间以其出站(或退站)后首次在连缴纳社保时间为准。

(2)全日制学历就读期间存在劳动(聘用)合同关系,于毕业前解约并停止由工作单位缴纳社保,毕业后可按引进人才认定,引进时间以毕业后在连单位缴纳社保时间确定;毕业前未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并由在连用人单位持续缴纳社保的,就读期间视为全职在连工作。

6.申报岗位有相关经历要求的,须出具工作经验证明,具体以申请人来连前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为主要依据。

(1)对博士、硕士毕业的申请者学历学位条件超出岗位最低要求的,将其超出部分的博士、硕士求学时间(按照学制计算)视同相关工作年限或管理经验。

(2)相关经历的时间计算,以自然月数为单位统计。例如:相关经历要求3年及以上,其只要能提供来连之前累计36个自然月的工作经验证明即可。

(3)凡岗位要求有管理经验的,需提供来连前具有管理经验的证明材料。

(4)凡岗位要求“胜任某项工作”的,需提供正在担任或者以前任职过该项工作的证明材料。

7.申报个人或已认定的紧缺人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紧缺人才认定资格或撤销原认定结果并停止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1)无正当理由未履行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

(2)违反规定出国(境)逾期不归的;

(3)学术、业绩弄虚作假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4)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紧缺人才认定资格的;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受到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7)其他需要取消认定资格或撤销原认定结果的情形。

对于出现第(3)(4)项情形的,永久取消认定资格,列入人才认定黑名单,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相关部门将在大连市予以通报。

8.申请人劳动(聘用)合同需补签或续签的,请联系人事科84707530。

9.在连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的办理方式(基本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等,选择任一项即可):

申请人可以线上开具医疗(生育)保险缴费证明,具体流程见http://perdep.dlut.edu.cn/info/1043/4727.htm。

如需开具其他保险缴费证明,请发送预约邮件至工资保险科邮箱(gzk@dlut.edu.cn)。预约邮件中请写明:教职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需要开具的社保缴费时间段及用途,并附身份证或玉兰卡照片。

六、申报及审核时间安排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22年11月6日12: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含推荐报告)统一发送至邮箱aomy@dlut.edu.cn、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建设工程学部人事人才办公室(综合实验三号楼303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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