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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申报适用2019年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政策的通知

2021-12-31  点击:[]

各位老师:

根据大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就补充申报适用2019年政策高层次人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注:学校已先后开展若干批次本地全职或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学部教师申报情况及认定结果已通过邮件发送至全体教师,请已申请过的老师自行查找确认,同一层次申请过但尚未出结果的无需再次申请,同一荣誉申请过但未认定成功的无需再次申请。如有符合下述条件的其他荣誉需申请认定,请按照以下要求提交材料。

大连市已于2021年对人才目录进行修订(新目录可见10月12日邮件),此次申报是针对2019版目录进行最后一次收尾,后续不再开展适用2019年版人才目录的任何形式补报工作。


一、认定范围及申报条件

(一)认定范围

1.引进类:2019422日(含)至2021510日(不含)间全职引进来连,且申报的荣誉贡献原则上于来连工作之前取得者,可申报新引进高层次人才;

引进来连时间一般以引进后首次在连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未在连缴纳社保的以与在连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时间为准。

2.本地全职:申报本地全职高层次人才者应于2021510日(不含)获得相应荣誉贡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需严格符合20194月版《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附件5)确定的荣誉贡献标准

青年才俊中国内外知名大学理工科博士学位指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双一流建设学科的理工类专业博士学位,或与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相当层次的国(境)外高校的理工类专业博士学位(相当层次可参照相近年份国际公认的大学排名数据,如“QS排名);取得医学、中医药学博士学位人员,没有高校方面要求。

2.全职引进的尖端人才年龄不超过70周岁、领军人才不超过55周岁、高端人才不超过50周岁、青年才俊不超过45周岁,以引进时实际年龄为准,精确到日期;本地全职高层次人才除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需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已办理企事业单位延退延聘手续。

3.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聘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合同。

4.在连取得合法居留手续。

同时满足多项荣誉条件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申报1项即可。


二、申报材料

1.附件1申请表(引进类)》或附件2《申请表(本地全职)》纸质版双面打印,仅限一页,在申请人承诺处签字,不需要盖章,另需提供Word

2.附件3《汇总表(引进类)》或附件4汇总表(本地全职)》Excel电子版

3.附件证明材料(按顺序提供复印件):

1)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同侧);

2)在连合法居留材料(以下任选其一:户口簿、居住证、外国人居留许可、暂住登记凭证、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与申请认定层次对应的荣誉贡献凭证(海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和毕业当年QS等公认大学排名;如学历认证报告中未明确标识理学博士工学博士,则需审查其专业名称是否能与我国教育部规定的理工类专业对应;如学历认证报告中标注的所学专业无法直接与我国理工科专业对应,需辅助提交专业说明;以博士后作为认定凭证的需提供出站证明,国外博士后可由合同替代,但需提供对应的翻译材料,具体情况可咨询84618687

4)申请人劳动/聘用合同(如需补签或续签,请联系人事科84707530);

5)在连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者自引进来连后首次缴纳月打印至申报月,本地全职高层次人才自20194月打印至申报月;港澳台地区或外籍人才可提供商业保险缴纳材料代替)(办理方式:http://perdep.dlut.edu.cn/info/1043/3199.htm)。

因大连市社保系统正在进行数据迁移,已于1215日停机,暂不能打印社保缴费证明,待恢复后再通知补交。


三、申报截止时间:有意申报的老师请于1月5日10:00前将申报材料送至综合实验三号楼303,电子版发送至aomy@dl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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