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为加强对中央高校自主开展科学研究的稳定支持,提升中央高校服务国家发展战略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财政部、教育部设立了“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大工办发〔2016〕135号)(附件8),启动2020年度大连理工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申报立项工作。
一、资助范围
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于支持中央高校开展自主选题研究工作,使用方向包括: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提升基本科研能力;支持在校优秀学生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支持优秀创新团队建设;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加强科技基础性工作。
二、资助项目类别
2020年度学校将启动如下八个专题的项目资助工作:
1、重大项目科研专题。资助教师以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开展以牵头和参与国家重点重大科研项目为目的的科学研究工作。
2、国防创新基金专题。资助教师在GF先进科学技术领域开展自主选题的创新科学研究工作。
3、理科基础科研专题。资助教师在基础学科理论研究领域开展自主选题科学研究工作,提升传统学科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4、交叉探索科研专题。资助教师面向领域内的交叉探索问题,开展自主选题的应用基础研究工作,提升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5、国际科技合作专题。资助教师谋划国际科技合作重大项目和申报重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
6、重点实验室科研专题。资助校内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辽宁省重点实验室,以充实现有研究领域和开展新的研究方向,加强实验室平台建设,培养青年学术骨干。
7、人文社科科研专题。资助教师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以及与理工学科交叉领域开展自主选题的科学研究工作;资助教师面向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问题开展智库专项研究。
8、科研创新团队专题(另行组织申报)。资助学校科研创新团队围绕团队主要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激励团队围绕目标加强整体建设工作。
三、研究年限
科研专题的各类项目研究年限都为2年(科研创新团队专题项目为3年)。
四、申报须知
1、基本科研业务费应当避免与国家科技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竞争性选题及企业单位已有成果、已公布有重大进展的科研项目重复安排,同时,除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外,还应避免重复国际上已做过的工作。
申请项目及所研究的内容必须是未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若申报项目名称或研究内容与已获得其他渠道资助的项目相同或类似,经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核确定,取消该项目的申报资格。
2、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实行限项规定,原则上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只能牵头负责一个项目(包括申请和在研),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三个项目(包括申请和在研)。
已获各类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资助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以及尚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2020年度项目。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专题实行项目结题后隔年申报的规定。
3、项目管理办公室受理项目申请,对申请人及申请项目的资格条件进行形式审查,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项目管理办公室根据评审专家组的评审意见,将评审结果报“大连理工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评审结果在校园网公示后,项目管理办公室下达资助通知书。
4、项目负责人要按照资助通知书的要求填写项目任务书,《项目任务书》经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将作为项目实施、经费拨付使用和检查、验收的依据。
5、2020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各科研专题立项工作采取入库制度,项目成熟后可先入库,分期分批启动。项目负责人需严格按照立项时签订的《基本科研业务费经费使用承诺书》中经费序时进度要求执行,如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缓慢,学校将收回部分经费用于资助已入库的其它项目。
6、按照《中共大连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大工委发〔2017〕15号)要求:“在人才引进、课题申报、职称评审、导师遴选等评聘和考核各环节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申请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7、根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学校相关要求,项目申报中需体现科研育人的工作设想,将培养学生科学精神、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纳入其中。
五、申请办法
1、重大项目培育科研专题申请办法,详见附件1
2、国防创新基金专题申请办法,详见附件2
3、理科基础科研专题申请办法,详见附件3
4、交叉探索科研专题申请办法,详见附件4
5、国际科技合作专题申请办法,详见附件5
6、重点实验室科研专题申请办法,详见附件6
7、人文社科科研专题申请办法,详见附件7
六、申报要求
2020年度申报工作启用“大连理工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平台(网址http://10.8.128.203:9006/)”,请各学部(学院)按照管理办法和通知要求审核确认申请人申报资格,由科研秘书通过“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平台”给申请人分配登录账号。《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平台教师使用说明指南》详见附件16。
请各学部(学院)按申报项目类别汇总本单位《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填报《学部(学院)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15)统一报送至各专题管理部门。不受理个人申报。
七、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9日
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办公室
建设工程学部综合办公室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