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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工程学部本科生奖学金评审补充细则》的公示

2022-12-30  点击:[]

建设工程学部本科生奖学金评审补充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奖学金评审程序,明确《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未涉及事项,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竞争意识,营造风清气正、健康向上的成长环境,激励大学生努力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建设工程学部实际情况,制定此补充细则(修订)。

第二条

建设工程学部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部党政领导、纪委委员、各专业相关教师、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职责为制定奖学金相关细则,处理奖学金评审中出现的问题,监督奖学金评审过程。

第三条

本细则由建设工程学部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建设工程学部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 细则

一条  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补充细则

1、申请学年内,在校学习时间超过本学年一半者方可申请奖学金;

2、奖学金评定参考课程为除第二课堂以外的所有必修课程,重修课程及复修课程均不计入奖学金评定;

3、各项奖学金申请均须以辅导员老师发布的评审通知为准,逾期未申请者、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相关评审材料者、视为主动放弃申报;

4奖学金评审以学年为单位,所有申请材料证明时间须为前一年91日至评奖当年8月31日。每项活动或项目只能参评一次,若出现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全部奖学金评审资格。

第二条  学习优秀奖学金评选条件补充细则

1、转专业、提前选课、延迟选课学生若未按培养计划中规定学年修读的课程,按照实际修读课程的学年进行计算。

2、参加短期出国交流学生派出学习满一个学期,奖学金评定时成绩以其在派出期间所修课程原始成绩计算。若在交流学校所修成绩为A、B、C或A+、A、A-此类等级,在参评学习优秀奖学金时成绩按照以下方式计算:

①若所获等级对应转换分数区间平均分高于我校本课程在校生最高分,则转换后成绩按我校在校生最高分计算;否则,按所获等级对应转换分数区间的平均分计算。

若短期交流时间不足一学期则交流期间所获等级课程均按照学校教务处转换的“通过”处理,不计入学习成绩的计算中。

第三条  文体活动奖学金评选条件补充细则

1、在一个评奖年度内,同一类项目、不同级别比赛加分可以累计,但同一级别的同一作品、项目只计算一次最高分值(如某舞蹈代表学校参加多个国家级比赛,只按分值最高的一次加分),其余各级别比赛按该级别最高分值的一半加分,每个级别最多只加一次;

2、同一比赛、同一级别、不同作品、不同组别(赛道)至多计算两次奖项得分;

3、学部的重大庆典的公益性演出(不包括场务)按学部团委公示为准,学校的重大庆典的公益性演出(不包括场务)以校各职能部处开具的证明为准;

4、部分耗费时间精力较大、训练时间较长,且为学部争得荣誉的重点比赛(如峰岚杯、校运动会),每个比赛参赛成员可额外加3分,替补成员可额外加1.5分,参赛成员名单均以学部团委公示为准;

5结合《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中第十六条第11款规定,及各项赛事实际情况,于奖学金评审工作前夕,学部团委将公示可纳入文体比赛加分项的《建设工程学部文体奖学金项目认定清单》及不可纳入文体奖学金加分项的《建设工程学部文体奖学金项目认定黑名单》,若有不在名单中的比赛获奖申请加分,则需将比赛相关介绍、主办(设奖)单位、获奖比例、赛事规模等信息报送至年级奖学金评审小组,具体比赛级别及获奖等级的认定,由学部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结合比赛实际情况确定;

6、科技分享会、大学生广告设计大赛计入文体活动奖学金加分项。

第四条  社会工作奖学金评选条件补充细则

1、获国家、省、市、校、学部级优秀党支书(党务工作者)称号者另加20、15107、4分,只计算一项最高分;

2、社会工作奖学金采用“基础分值+现场打擂”方式进行评比,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初选,按照基础分值排序,原则上按照不低于评审名额的150%确定入围现场打擂名单

3、保留原行政班的专业班班长享有班委会委员相同职务加分;

4、学部团委、学生会、自强社、职协、心协等部门工作人员,若任职未满一年或一年内因换届等原因出现职务调整,职务加分以所在部门公示结果为准。

第五条  科技创新奖学金评选条件补充细则

1、对于同一类项目、同一作品、不同级别的比赛不可以累计加分,按照最高分值计算;对于同一类项目、不同作品、不同级别的选拔类比赛,按照一项最高分加分,其余比赛根据成绩的一半分值加分;对于同一比赛、同一级别、不同作品、不同组别(赛道)至多计算两次奖项得分

2结合《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中第十八条第12款规定,及各项赛事实际情况,于奖学金评审工作前夕,学部团委将公示可纳入科技创新比赛加分项的《建设工程学部科创奖学金项目认定清单》及不可纳入文体奖学金加分项的《建设工程学部科创奖学金项目认定黑名单》,若有不在名单中的比赛获奖申请加分,则需将比赛相关介绍、主办(设奖)单位、获奖比例、赛事规模等信息报送至年级奖学金评审小组,具体比赛级别及获奖等级的认定,由学部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结合比赛实际情况确定;

3、设有单项比赛并以总成绩评奖的比赛以总成绩参与此项奖学金评定;若单项获奖成绩最高分值的一半高于总成绩,则以单项成绩的一半计入,只计算一次分值;若以上分值低于参与项加分,则以参与项加分计入;

4、对于比赛中除主体比赛外,包括趣味性科技竞赛的项目,趣味性科技竞赛按照最高分值的一半加分,只加一次;

5、对于社会组织的各类数模竞赛,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模竞赛、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Mathematical Contest In Modeling)按国家级竞赛认定;亚太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Asia and Pacific Mathematical Contest in Modeling)、“认证杯”中国数学建模网络挑战赛、Mathorcup大学生数学建模挑战赛、东北三省数学建模联赛按省级竞赛认定;五一数学建模竞赛按市级竞赛认定;

6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Mathematical Contest In Modeling)O奖、F奖按照国家级一等奖加20分,M奖按照国家级二等奖加17分,H奖按照国家级三等奖加14分,S奖加6分,其他奖项不加分;其他奖项设置不在《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中说明的比赛,具体比赛级别及获奖等级的认定,由学部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结合比赛实际情况确定;

7、部分耗费时间精力较大、训练时间较长,且为学部争得荣誉的重点比赛(如结构设计大赛、挑战杯、互联网+),每个比赛参赛成员可额外加3分;

8学生发表论文需与所学专业相关;在核心期刊等有较大影响力的期刊发表论文每篇加20,在EI会议等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会议发表论文每篇加15分,核心期刊、会议每名学生每年加分数目不限定,核心期刊以公示的核心期刊名录或北大等专业核心期刊名录为准;其他期刊或学术会议发表论文每篇加10,非核心期刊、会议每名学生每年最多可按2篇计入;

9多人共同发表的论文参考《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中第十八条第7款表1,若作者包括指导教师,排序在指导教师后的作者排序顺次前进一位,通讯作者享有第一作者相同加分;

10、获得专利者需凭专利证书加分;如不能提供专利证书,需同时提供专利授予证明及缴款收据,每项专利只能申请一次科技创新奖学金;

11多人参与的科创项目、赛事,团队所有成员需根据贡献情况等进行排序,排序在前6位的团队成员加单项得分,排序在第7位及以后的团队成员加单项得分的3/4,替补队员加单项得分的1/2,中途退出该项目的成员不加分。团队成员排序情况需所有成员手写签字,并作为奖学金证明材料在申报时提交。

第七条  社会实践奖学金评选条件补充细则

1、获学部“建梦工行”重点团队立项的实践团队,所有队员另加1分;

2、每年暑期社会实践及所获奖项计入下一学年加分项;

3参加学部组织的自主实践月并成功结项的实践团队,所有队员另加1分,每人至多加2分;获得优秀团队的队员可另加1分;

4、社会实践奖学金只认定学校和建工学部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其他类别实践活动需要提前在学校或学部团委实践部备案登记。


建设工程学部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零二二年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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