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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校优秀课程(一流课程)、教学质量优秀奖的通知

2018-04-09  点击:[]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课堂育人的主渠道功能,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18年工作要点》(教高司函〔201812号)精神,教育部要实施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到2020年,计划建设1万门国家级和1万门省级一流线上线下精品课程,按照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整体部署,决定组织2018年校优秀课程(一流课程)、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所申报的优秀课程(一流课程)应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申报课程有良好的声誉和影响力,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度高。

2.申报优秀课程的所有主讲及申报教学质量优秀奖的教师应履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在教学工作中坚持智育与德育并重。

3.各单位要对申报校优秀课程(一流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和主讲教师、教学质量优秀奖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做到业务水平和师德表现双把关。

二、申报名额及相关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参照《大连理工大学优秀课程评选办法》(附件1)要求组织申报校优秀课程(一流课程),申报课程请填写《大连理工大学优秀课程申报书》(附件2)。有效期至2018年的校优秀课程(附件3)需参加优秀课程的复评,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课程一般应为独立课程,不能以系列课程等形式打包申报。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教授职称,并主讲本门课程1/3以上的学时。

2.请各有关单位参照《大连理工大学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附件4)推荐2018年教学质量优秀奖候选人,被推荐的候选人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附件5)。获得过一次青年教师教学质量优秀奖者,不再作为青年教师教学质量优秀奖候选人进行申报,符合条件者可按普通教师教学质量优秀奖推荐申报。

3.请各有关单位参照《大连理工大学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附件4),按2017年任课主讲教师人数的25%比例推荐教学质量优良奖,并提交推荐名单(附件6)。被推荐人在上一年度学生的教学评价中应排在本学部、学院的前50%

三、提交材料

请于2018416日前将申报材料(申报书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报送至3号楼302室 。电子邮箱:gaol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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