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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2019-07-30  点击:[]

学部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9〕66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人数

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019年计划选拔“百”层次人选130名左右、“千”层次人选270名左右、“万”层次人选600名左右,总计1000名人选左右。

根据不同评选权限,实行分渠道、分层次限额推荐与等额选拔相结合的方式,我校“百”层次人选选拔指标为6名,“千”层次人选推荐指标为6名,“万”层次人选选拔指标为6名。

二、推荐选拔条件

人选基本条件: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具有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各层次具体选拔条件:

1.“百”层次人选选拔条件

“百”层次人选申报者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需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入选“千”层次人选资格满三年(对未入选过“千”层次人选或入选“千”层次未满三年,但已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特别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新近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人才,经推荐单位同意后也可申报),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学术成就卓著,在国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2)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如获奖等级略低于上述奖励,则须为两项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

(3)国家和省部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已培养出博士毕业生的博士生导师。

(4)理论研究、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的科教工作者。

2.“千”层次人选推荐选拔条件

“千”层次人选申报者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入选“万”层次人选资格满二年(对未入选过“万”层次人选或入选“万”层次未满二年,但已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特别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新近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人才,经推荐单位同意后也可申报),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扎实系统的专业理论基础,专业工作经验丰富,能够解决科研或生产中重大的、关键性的技术问题,在省内同行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2)主持的科研项目曾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奖励。

(3)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要参与者。

(4)科技开发成果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或取得了比较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

(5)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的实际需要,在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3.“万”层次人选推荐选拔条件

“万”层次人选申报者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需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有较强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管理能力。

(2)工作中起骨干作用,在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同等条件下,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选拔时向以下人员倾斜:

(1)围绕“一带五基地”建设、五大区域发展战略,重点在高档数控机床、智能装备与机器人、汽车及零部件、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航空航天装备、轨道交通装备、重大成套设备、3D打印装备等先进装备制造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2)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学、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新兴产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研发人员。

三、选拔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学部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报送有关表格和材料,

2.学部审查:学部依据推荐选拔条件,认真审查核实个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人选工作业绩、相关证书、所获奖项、论文、身份证等证明材料真实有效,确保书面材料与电子数据内容一致。

3.校内遴选:学校采取专家评审、组织考察等形式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我校最终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上报。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

申报人选按照申报级别准备相关材料,其中《登记表》《一览表》《备案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候选人业绩、贡献证明纸质版一式一份(装订成册)。上述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电子版以光盘形式报送,纸质材料双面打印。同时提交师德师风考察表纸质版一份(个人签名)。

各层次相关材料要求如下:

“百”层次申报材料:《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附件1)、《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候选人情况一览表》(附件2);候选人个人业绩、贡献证明材料;师德师风考察表纸质版一份(个人签名)

“千”层次申报材料:《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附件1)、《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候选人情况一览表》(附件2)、《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备案表》(附件3);候选人个人业绩、贡献证明材料;师德师风考察表纸质版一份(个人签名)

“万”层次申报材料:《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附件1)、《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候选人情况一览表》(附件2)、《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备案表》(附件3);候选人个人业绩、贡献证明材料;师德师风考察表纸质版一份(个人签名)

2.材料报送:

各学部(院)于8月15日下班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综合实验三号楼303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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