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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邀请海外访问学者开展远程交流合作的通知

2020-08-31  点击:[]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通知,为结合防范疫情常态化实际,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我校教师邀请海外访问学者开展远程交流合作,方便核销相关费用,特发布本通知,具体如下:

一、资助条件:

资助对象为国家、省、市和校级项目邀请的海外访问学者及海外高校国际处处长等重要合作伙伴。

特别说明:对于已经资助立项的各级项目,按照计划和要求执行即可;对于计划新立项的项目,需要按照各级要求提交申请。

二、资助标准:

1.校内合作人须与合作专家确认邀请函内容,通过线上报告形式交流,每次报告时间不少于60分钟,项目资助金额为1000元(税前)人民币/次;

2.国家级和省级海外访问学者项目不受资助次数限制,校级项目每位校内合作人申请资助次数上限为3次/月(超出限制部分的支出,可按上述标准由其他经费自行补充配套);

注:为方便项目执行,由校内合作人核销相关费用,资助费用由校内合作人领取并签字,无需外国专家签字(具体内容请见附件1)。

三、申请流程:

1.校内合作人与专家签署中英文邀请函(请见附件2,邀请期限最晚至2020年12月31日);

2.新申请的项目校内合作人需填写申请表(请见附件1)、签署邀请函,并由学部(院)主管外事副院长审核申请并签字,向国际处备案申请表和邀请函的扫描件。

3.已批复的各级海外访问学者项目,向国际处备案邀请函的扫描件即可;

四、报销流程:

1.邀请函中需明确海外合作专家委托校内合作人处理合作交流经费等相关事宜;

2.校内合作人凭远程交流合作相关材料(①项目申请书/批复文件、②邀请函、③专家护照首页、④线上报告照片、⑤报告PPT或提纲)在国际处核准后,到财务处报销。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心妍

联系电话:84706195

邮箱:dutio@

办公地址:主楼121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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