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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关管理人员恢复在岗上班的通知

2020-04-19  点击:[]

根据《中共大连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通知》(大工委发〔2020〕15 号,2020年3月4日)和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建设工程学部近期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自4月21日(星期二)起,学部机关全体人员恢复在岗上班。广大教职工如有业务需要办理,可及时到机关相应科室办理。

现将机关在岗上班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个人防护工作。在岗工作期间及上下班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建议同时佩戴手套)。鼓励自驾车来校,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严防人员聚集。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密度不得低于4平方米/人,如有需要可进行必要的临时工作空间调整。各科室人员应杜绝不必要的出行,不聚集、不聚餐。与前来各科室办理业务的教职工之间交流应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召开会议应采取视频、音频、电话等方式,如确需集中开会,须保持安全距离并做好防控措施。

3. 做好清洁消毒。办公室外区域由物业人员负责清洁消毒,办公室内由各科室工作人员清洁消毒,做好桌椅等的表面和手机、键盘等物品的定期消毒。垃圾做到及时清理,废弃口罩投入二楼门卫废弃口罩回收处。

4. 做好通风换气。每日保证3 次以上(每次30分钟以上)自然通风,避免使用空调。

5. 各科室人员如有身体不适,可向分管领导请假继续居家远程办公;如在家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就医;如在校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向综合办公室和工会报告,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二、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1. 各分管领导应对各科室工作内容做出具体布置,查缺补漏,补齐前期未能及时完成的工作;聚焦正式开学复课,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统筹其他拟开展的工作,积极推进。

2. 各科室应与分管副部长和学校相应职能部门汇报、沟通,促进工作开展。利用正式开学前的一段时期,做出有关工作的具体安排,为正式启动做好充分准备。做好各类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3. 各科室应积极做好教职工相关业务的办理和服务工作。

4. 承担师生信息统计和健康监测任务的科室及人员,还应持续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的各项工作。

 

 

                      建设工程学部

                      2020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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