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教育管理
团学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教育管理 >> 团学工作 >> 正文

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建设工程学部委员会关于开展“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第十二届“榜样大工”优秀青年评选活动的补充通知

2022-03-23 建设工程学部团委 点击:[]

各团支部及广大团员青年:

根据校团委下发的《关于开展“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第十二届“榜样大工”优秀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结合学部工作实际,就此评选活动做出以下补充通知:

一、奖项设置

“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第十二届“榜样大工”优秀青年评选活动将评选八个方面的青年先进个人(集体)若干,实行弹性奖项制,各奖项数量约为1-4个,本着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相关评选工作,最终获奖名额将由评审工作委员会根据评选工作实际综合评议确定。具体如下:

奖项名称 面向对象

科技创新奖

青年教职工、学生个人或集体
志愿奉献奖 青年教职工、学生个人或集体
就业创业奖 青年教职工、学生个人或集体
社会实践奖 青年学生个人或集体
社会工作奖 青年学生个人
自强不息奖 青年学生个人
文体才艺奖
青年学生个人
榜样特别奖 青年教职工、学生个人或集体

二、评选标准

1.人选标准

申报人年龄在14至34周岁之间(1988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之间)。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个人事迹突出,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具有良好影响的青年均可报名。

2.具体要求

科技创新奖:潜心学术科研、积极思考、刻苦钻研、努力掌握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身科学技术前沿研究,在理论创新、科技攻关、学术研究、学科竞赛以及创新性学习等领域取得突出业绩,特别是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上取得突出成绩。

志愿奉献奖: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乐于助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活动,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弘扬奉献精神,获得良好的社会评价;长期扎根边缘地区和艰苦岗位,在乡村振兴等基层一线拼搏奋斗、建功立业,特别是在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等全国志愿服务领域取得突出成绩。

就业创业奖:担当兴校强国使命,投身国家建设。签约到与专业对口的大型央企国企、重点行业领军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或参与选调生项目、“三支一扶”项目、基层或西部就业、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参军入伍、应聘部队文职等,切实将个人发展与国家需要紧密结合;富有开拓精神,勇于创新创业,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潮流,特别是在“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业大赛等顶级创业大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社会实践奖:坚持实践砥砺,坚持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坚持参与社会实践、社区挂职,展现当代大学生优秀品格,带动并影响他人积极投身实践,并取得优秀的实践成果,在社会上产生广泛影响,特别是在全国“三下乡”“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社会工作奖: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扎根基层、心系集体、甘于奉献、严于律己,有两年以上社会工作经历,且工作方法和成效较好,在工作中“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青年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自强不息奖:充分体现“海纳百川,自强不息,厚德笃学,知行合一”的大工精神,在各方面积极进取,克服困难,表现突出,其自立自强的事迹在青年学子中影响广泛,具有较强的榜样示范作用。

文体才艺奖:在文艺和体育方面具有突出特长,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文体活动,充分发挥个人才艺并带动周边同学,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并代表学校在全国、省、市级各类文体竞赛中获得优秀成绩。

榜样特别奖:为国家、学校在相应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特别是在科技创新、疫情防控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代表,其先进事迹在社会上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在校内获得广大师生好评,突出展现大工红色基因,有效提升学校在社会上的知名度与美誉度。

三、推荐规则

1.“榜样大工”优秀青年评选上报方式为组织推荐。

2.组织推荐每个奖项推荐个人(集体)不多于1(个),总数不多于 8人(个)

3.申报截止后,校团委将牵头成立评审工作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委员会所有。

四、评审安排

由校团委牵头成立评审工作委员会,评审分为初审、复审、终审评议三个阶段,具体评审流程如下。

(1)组织初审,按照相应比例综合评定,确定进入复审名单。

(2)组织复审,按照奖项由专家组进行通讯评审,确定进入终审名单,并开展网络点赞活动。

(3)组织终审,按照奖项进行公开答辩及综合评议。

(4)公示评选结果。

五、相关要求

1.原则上参评个人(集体)每年度仅限报一项,不可兼报。

2.原则上往届“榜样大工”获奖个人(集体)不可重复申报同一类别奖项。

3.原则上往届“榜样大工”获奖个人(集体)不可使用原相关参评事迹申报其他类别奖项。

4.参评个人或集体要按规定认真填写相应申报表(附件1、2)。对于个人,打包上交个人生活照横板、竖版各一张,个人事迹相关照片至少 5 张;对于集体,打包上交集体合影2 张,集体事迹相关照片至少 5 张。所有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在截止时间之前发送至建设工程学部团委宣传部邮箱:jgtwxinmeiti@163.com

压缩包命名格式:榜样大工-姓名-班级-学号;榜样大工-集体/团队名称

申报表命名格式:榜样大工-姓名-班级-学号;榜样大工-集体/团队名称

图片命名:简略描述图片、文件

邮件主题:榜样大工-姓名-班级-学号;榜样大工-集体/团队名称

5.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2232512:00,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6.获奖个人(集体)有义务配合开展事迹宣讲等相关活动,若获奖个人(集体)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7.建设工程学部本科生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报。

如遇到任何问题,欢迎随时联系负责人。联系人: 万老师 0411-84708506;张同学 15842462577


附件:1.榜样大工个人申报表

2.榜样大工集体申报表

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建设工程学部委员会

2022年3月23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第二十届大连理工大学结构设计竞赛的通知 下一条: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建设工程学部委员会关于广泛深入开展2022年“争做新时代辽宁向上向善好青年”主题活动的通知

关闭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