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教育管理
学工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教育管理 >> 学工通知 >> 正文

关于建设工程学部2021-2022学年“建工之星”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3-03-28 建工学办 点击:[]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大工红色基因,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贯彻学校“全面发展、分类卓越、多元成才”教育理念,激发学生奋勇争先,学部开展2021-2022学年“建工之星”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

一、申请条件

(一)建设工程学部在籍本科生

(二)热爱祖国、思想进步、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道德水平;

(三)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传承和践行大工红色基因;

(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良好,本学年无挂科;

(五)所参评奖项中有突出表现,能够起到模范带头和引领作用;

(六)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现象。

二、奖项设置、具体要求

(一)奖项设置

尚德之星科创之星文艺之星体育之星自强之星少数民族之星奉献之星实践之星活力寝室之星、进步之星

(二)具体要求

1、尚德之星: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在自觉传承大工红色基因、弘扬社会正气、发扬建工精神以及现实的学习生活实践中以身作则,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体现奉献精神和担当意识。有见义勇为、舍己为人等突出事迹者优先。

2、科创之星:专心科研、勇于探索,具有良好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取得突出成绩,或者在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获得国家专利,成绩卓著,具有广泛影响。

3、文艺之星:热爱文学和各类艺术活动,努力提升文化艺术修养,积极参与各种文化艺术活动,在校级或校级以上重大文艺赛事或活动中表现优秀并取得突出成绩者;提高自身文艺修养的同时,积极带动广大同学共同参与文化艺术活动,影响广泛,表现突出者。

4、体育之星:有良好的体育精神和竞技水平,积极参与各种体育锻炼,踊跃参加各类体育竞技活动,在校级或校级以上重大体育赛事或活动中表现优秀并取得突出成绩者;积极带动广大同学共同参与体育锻炼和体育竞技活动,影响广泛,表现突出者。

5、自强之星: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经济上积极追求自立,表现出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顽强的毅力,自强不息,勇于进取;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公益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已被评选为大连理工大学“自立自强标兵”的学生不可重复参评。

6、少数民族之星:来自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爱祖国、热爱民族、拥护民族团结,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勤于钻研,热爱学校和班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能够在少数民族学生中起到先锋、模范、示范作用。

7、奉献之星:具备强烈的奉献精神,善于团结同学,拥有良好的人际交流沟通能力和实干精神,热心服务同学,作为班干部或寝室长,能够在老师和同学间建起一座交流沟通的桥梁,受到同学们的广泛好评,努力服务同学且有突出事迹者。

8、实践之星:具备强烈社会责任感和担当精神,积极参加学校、学部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发挥骨干作用,表现突出,产生良好社会反响。

9、活力寝室之星:寝室学习氛围浓厚,整体成绩优秀;寝室内整齐洁净,达到“文明寝室”标准;寝室成员团结友爱,相互促进,有共同的寝室建设目标;寝室成员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向引领示范作用。

10、进步之星:热爱所学专业,在评选学年无一考不及格门次,并较上学年排名有较大幅度进步。

三、奖励办法

获奖者由学部授予“建工之星”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对获奖者给予2000元的现金奖励。

四、评选流程

设立组委会及评审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下列安排开展。

(一)候选人推荐及申报(33111:00止)

以个人、寝室为单位申报,申报者填写申报表、汇总表,每人原则上最多可申报一个奖项,若申报一个以上奖项者需要分别提交申报材料;往年获得过“建工之星”称号的同学不可重复申报同一奖项;附件1、附件2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xuexie_pjpy@163.com,附件1申报表纸质版提交至各辅导员。材料请以“**之星-姓名-学号-班级”命名。

(二)候选人资格审查

根据候选人报名情况,确定入围打擂人员名单。

(三)打擂评审(待定)

打擂评审采取PPT展示+提问,答辩4分钟,提问1分钟,评委由老师和学生代表组成。打擂评审具体安排待定,请入围打擂的同学预先准备ppt

(四)拟获奖名单公示

五、活动说明

(一)该奖励与学校各类奖励可兼得,但“建工之星”各类别之间不可兼得。

(二)原则上评选人数≤10人,各类别不限具体人数,评审组委会根据参评同学打擂情况及具体事迹确定各类别当选人数,如果某类别事迹不足以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或有突出事迹未设立相关奖项,组委会将讨论决定奖项设置。

(三)获奖同学加入“建工之星”宣讲团,以座谈、讲演等线下宣讲形式发挥榜样示范作用,通过录制视频等线上宣传形式推送网络作品,扩大引领作用。


上一条: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学部2021-2022学年 “建工之星”优秀大学生评选打擂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学部2021-2022学年本科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闭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