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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工程学部2020-2021学年“建工之星”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1-11-25  点击:[]


为了深入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自信、自立、自强、创新的典型,激发学生拼搏、奋斗热情,引导学生自觉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的大学生,学部继续开展2020-2021学年“建工之星”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

一、申请条件

(一)建设工程学部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热爱祖国、思想进步、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道德水平;

(三)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传承和践行大工红色基因;

(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良好,本学年无挂科;

(五)所参评奖项中有突出表现,能够起到模范带头和引领作用;

(六)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现象。

二、奖项设置、具体要求

(一)奖项设置

1.尚德之星

2.科创之星

3.才艺之星

4.实践之星

5.自强之星(已评审完毕,不参与本次评审)

6.少数民族之星

(二)具体要求

1、尚德之星: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在自觉传承大工红色基因、弘扬社会正气、发扬建工精神以及现实的学习生活实践中以身作则,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体现奉献精神和担当意识。有见义勇为、舍己为人等突出事迹者优先。

2、科创之星:专心科研、勇于探索,具有良好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取得突出成绩,或者在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获得国家专利,成绩卓著,具有广泛影响。

3、才艺之星:注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具有突出特长,并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在校级以上重大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学部文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4、实践之星:具备强烈社会责任感和担当精神,积极参加学校、学部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发挥骨干作用,表现突出,产生良好社会反响。

5、自强之星: 已完成评审。

6、少数民族之星:来自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爱祖国、热爱民族、拥护民族团结,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勤于钻研,热爱学校和班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能够在少数民族学生中起到先锋、模范、示范作用。

三、奖励办法

获奖者由学部授予“建工之星”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对获奖者给予1000元的现金奖励。

四、活动安排

设立组委会及评审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下列安排开展。

(一)候选人推荐及申报(113017:00止)

以个人为单位申报,申报者填写申报表、汇总表,每人原则上最多可申报一个奖项,若申报一个以上奖项者需要分别提交申报材料;往年获得过“建工之星”称号的同学不可重复申报同一奖项;附件1、附件2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xuexie_pjpy@163.com,附件1申报表纸质版投递至综合实验三号楼206门口收集箱。材料请以“**之星-姓名-学号-班级”命名。

(二)候选人资格审查

根据候选人报名情况,确定入围打擂人员名单。

(三)打擂评审(具体安排待定)

打擂评审采取PPT展示+提问,答辩4分钟,提问1分钟,评委由老师和学生代表组成。打擂评审具体安排待定,请入围打擂的同学预先准备ppt

(四)拟获奖名单公示

五、活动说明

(一)该奖励与学校各类奖励可兼得,但“建工之星”各类别之间不可兼得。

(二)原则上评选人数≤10人,各类别不限具体人数,评审组委会根据参评同学打擂情况及具体事迹确定各类别当选人数,如果某类别事迹不足以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或有突出事迹未设立相关奖项,组委会将讨论决定奖项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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