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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建设工程学部2018级水利类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2020-09-03  点击:[]

大连理工大学建设工程学部2018级水利类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一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18本科招生报考指南》的精神,结合本学部实际,特制定《大连理工大学建设工程学部2018级水利类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第二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本方案报教务处审定、备案。

二 组织管理

第四条 成立2018级水利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李冬生 李英敏

组 员:高凌辉谷岳奕田 苗

第五条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制定本学部专业分流原则和具体实施方案;审查分配名单;负责对本案的解释。

三 实施方案

第六条 专业分流时间:2018级水利类学生专业分流将于第二学年的小学期进行。

第七条 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分配原则:

1.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含定向):

专业名称

水利水电工程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海洋资源开发技术

合计

人数

52

52

25

129

2.对于受到校规校纪处分(含学部通报批评)者,其成绩降10分参加排序。

3.对于以各类特长生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校级(含校级)以上比赛中做出过突出贡献并取得个人或团体第三名以上(含第三名)成绩,无任何违纪处分、已取得附录中全部课程学分者,可优先选择专业。

4.附录中外语成绩包含英语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成绩;体育成绩包含1、2、3、4学期成绩。

第八条 根据学生填报的志愿,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分配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如某同学没有被分配到第一志愿专业,则其综合成绩减1分进入第二志愿专业重新排名。

第九条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学习成绩+素质成绩,其中,学习成绩占95%,素质成绩占5%。

第十条 学习成绩按加权平均计算:Σ某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总学分,课程名称见附录。各门课程成绩均采用一考成绩;对于教务处规定的成绩可乘系数的学生,取乘系数后的成绩(以此参加专业分流的同学在参评奖学金时,不可更换加分项目);如果某课程没有一考成绩,该课程成绩按下列情况处理:

A、因特殊情况办理缓考手续的取缓考成绩;如未能参加缓考,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决定该门课程是否计入;

B、未办理缓考手续,成绩为“0”分,该门课程学分要记入总学分。

第十一条 素质成绩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手册(2018)》第三部分《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执行,只计算大一学年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含精神文明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每获得一项加1分。

附录:两学年的课程名称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画法几何及工程制图B1 B2
程序设计基础B
形势与政策
理论力学B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材料力学A
概率与统计A
军事理论
测量实习
军训
土木水利工程学科前沿实验
普通化学B
大学英语
工程经济与管理
大学计算机基础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测量学

  高等数学A1 A2


线性代数A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水力学1
大学物理A

大学物理实验1 体育 土木水利工程概论 工程地质1


                                                                      大连理工大学建设工程学部

                                                                         202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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